
此次事件倘若不是國民黨籍議員蔡淑惠接受檢舉並在議會質詢警察局局長方仰寧的話,恐會石沉大海。現任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在這事件中則是逾越一般人的道德認知與分際,絕非道歉如此簡單了事。
20221214菱傳媒媒體摘要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今(14日)在議會臨時會爆料,某議長候選人12月7日晚間在中正派出所咆哮、辱罵,要求警察局長方仰寧下令保存監視畫面並依妨害公務送辦,方竟以「警方要保持行政中立,不需捲入政治紛爭」答詢,多名議員爆怒,要把方仰寧趕出議事廳。議長郭信良最後裁示警方把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蔡淑惠要求方仰寧交代第二警分局中正派出所保留12月7日晚間9到12時的監視器畫面,確保不被刪除或消失,以備未來相關當事人涉及妨害公務的舉證資料。方仰寧隨口回了一句「管理人不是我,管理人是派出所長」,蔡淑惠暴怒「你是警察局長,台南市任何一個分局、派出所不都是你管的,你說那是什麼話?」
蔡淑惠強調,不管當天在派出所咆哮的人是新當選議員、議長候選人或是未來的議長,都沒有權利在派出所咆哮警方,如果方仰寧可以容忍,那未來所有的百姓都可以到警局罵警察。蔡淑惠再問方仰寧「有沒有妨害公務?」方回答「我們會交給檢方調查。」蔡淑惠說「那就請警方向檢方申請調查12月7日是否有議長候選人咆哮警方、妨害公務。」
多名國民黨籍、無黨籍議員不滿方仰寧事不關己的答詢,認為他面對蔡淑惠要求保全監視畫面的請求,不應該回答「管理人不是我,管理人是派出所長」,態度輕蔑。議員穎艾達利、趙昆源一度要求方仰寧離開議事廳,議長郭信良見場面混亂,最後裁示警方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釐清該名議員是否觸犯妨害公務罪。
台南議長候選人疑飆罵警方 方仰寧避重就輕、差點被趕出議場
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6207
20221215中華日報媒體摘要
南市學甲選前生發生槍手連轟八十八槍重大治安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全案牽扯出黑金、光電、爐碴等各項爭議,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力挺的邱莉莉也被影射被推上風口浪尖。
蔡淑惠指出,十四日議會質詢中,市警局長方仰寧一直導向「政治化」,但本案重點應釐清有無觸犯妨害公務情事,如有員警遭受咆哮、辱罵,希望局長方仰寧能成為辛勞的基層的後盾。
蔡育輝強調,一般民眾若在派出所向員警大小聲,就有觸犯妨害公務之虞,為還給基層員警公道,十四日議會大會上已請警察局長務必要保留案發當時的錄影證據,並請調查是否妨礙公務。法治社會應有明確制度,上自總統下至販夫走卒、不分男女或貴賤,違法就要辦,與選舉無關。
邱莉莉辱警疑雲 在野黨挺警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3NE85xB
20221216壹蘋新聞網媒體摘要
國民黨議員蔡淑惠詢問朱信憲,他接到民眾陳情,有高層到場,是不是有此事。朱信憲支支其詞,最後才承認有到場。方仰寧隨後證實,當晚接到被害人來電,指示分局長到派出所協助,對於被害人因遭網路霸凌抹黑,有情緒反應可以理解。
民進黨副議長候選人林志展發言希望不要再為此事吵吵鬧鬧,被害人報案情緒發洩,他聽聞後,不認為有妨害公務,交由檢察官處理是正確之途,不要再因此事造成社會嚴重對立。
再掀議長候選人咆哮員警 方仰寧證實叫分局長處理
https://news.nextapple.com/politics/20221216/973C4E05E81A5543B1B70BBBD1AA01DD?custom_loc=TW
20221219觀傳媒媒體摘要
蔡育輝表示,立法機關尊重檢察官辦案,但政府資訊公開法基於公益要公開,身為民代要作為人民楷模和表率,民代到派出所咆哮員警妨礙公務,議會決議要真相,這決議違反甚麼法令?警察局長不要以偵查不公開當藉口。
市議員蔡淑惠質詢第二分局分局長朱信憲,12月7日晚上9時多,有人到派出所報案嗎?朱信憲答「是一位議員」,蔡淑惠問,分局長當晚是否在中正派出所?一開始朱信憲不敢講,後來才說是「接到高層指示」,蔡淑惠再追問,這位議員是否因咆哮員警妨礙公務,甚至驚動高層指示分局長親自帶著偵查隊長到派出所處理?朱信憲當場不敢答詢,隨後方仰寧坦承,「那位高層就是我」。
蔡淑惠說,若當事人沒妨礙公務,就公布影帶,若涉犯妨礙公務,就請檢察官偵辦,「現在這個議員用她的側翼攻擊我,難道還要影響檢察官辦案嗎?」,現在全台南市的基層員警都在看,看警界高層如何處理此案,高層是否挺基層員警?未來這起事件若妨礙公務不成立,就是鼓勵全民,以後向警方報案,都可以口頭報案,只要不高興,就可以咆哮員警,因為這些行為都不涉及妨礙公務。
台南邱姓議長參選人咆哮員警 方仰寧:已函送南檢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1D0q8BM
20230803華視媒體摘要
檢方介入後,邱莉莉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邱莉莉的舉動,具有輕蔑意味,使2名員警感到難堪與屈辱,違反《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邱莉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說:「簡易判決處刑,判處邱女拘役30日,而且可以易科罰金。」而邱莉莉也對此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也正視自己的錯誤,因此不會上訴,而且在事後已經向員警同仁,一一誠摯道歉。
不過其他議員也拋出看法,台南市議員(國)林燕祝說:「警察勤務那麼多,然後還要受到辱罵的話,我覺得對他們也是相當不公平。」台南市議員(民)李宗翰說:「服從司法判決,同時也避免再增加,已經吃緊的司法資源額外的負擔,應該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對此,台南市警察局,並不對外回應,只不過,要員警辦案,還跑去辱罵員警,如今法院判決,也還給委屈的警察一個公道。
拍桌譙分局長嗆「沒路用」 南議長邱莉莉道歉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308/202308032210983.html
20230812華視媒體摘要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在111年,因為不滿遭人在網路謾罵,前往派出所飆罵警員被判刑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在昨(8)日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上,邱莉莉針對此事公開道歉,不過,國民黨議員盧崑福認為判得太輕,跟邱莉莉當場互嗆,民進黨議員跳出來幫腔,場面一度失控,臨時會還因此暫停。
台南市議員(國)盧崑福說:「我跟你說這讓我們議會覺得,我實在是連我自己都沒辦法接受啦。」臨時會都還沒開始,國民黨議員盧崑福,就搶先發言,就是為了議長邱莉莉,先前飆罵警察事件,台南市議員(國)盧崑福說:「如果像他們民進黨這樣像他們民進黨這樣,只要是民眾有三萬,就能辱罵分局長了啦對不對是不是。」覺得邱莉莉被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太輕,盧崑福火力全開,還叫邱莉莉直接去坐牢,邱莉莉當場回嗆,台南市議長(民)邱莉莉說:「我覺得這個是我個人的問題,司法已經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了。」
飆罵警判拘役易科罰金挨批太輕 邱莉莉臨時會道歉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BEOpa26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今(14日)在議會臨時會爆料,某議長候選人12月7日晚間在中正派出所咆哮、辱罵,要求警察局長方仰寧下令保存監視畫面並依妨害公務送辦,方竟以「警方要保持行政中立,不需捲入政治紛爭」答詢,多名議員爆怒,要把方仰寧趕出議事廳。議長郭信良最後裁示警方把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蔡淑惠要求方仰寧交代第二警分局中正派出所保留12月7日晚間9到12時的監視器畫面,確保不被刪除或消失,以備未來相關當事人涉及妨害公務的舉證資料。方仰寧隨口回了一句「管理人不是我,管理人是派出所長」,蔡淑惠暴怒「你是警察局長,台南市任何一個分局、派出所不都是你管的,你說那是什麼話?」
蔡淑惠強調,不管當天在派出所咆哮的人是新當選議員、議長候選人或是未來的議長,都沒有權利在派出所咆哮警方,如果方仰寧可以容忍,那未來所有的百姓都可以到警局罵警察。蔡淑惠再問方仰寧「有沒有妨害公務?」方回答「我們會交給檢方調查。」蔡淑惠說「那就請警方向檢方申請調查12月7日是否有議長候選人咆哮警方、妨害公務。」
多名國民黨籍、無黨籍議員不滿方仰寧事不關己的答詢,認為他面對蔡淑惠要求保全監視畫面的請求,不應該回答「管理人不是我,管理人是派出所長」,態度輕蔑。議員穎艾達利、趙昆源一度要求方仰寧離開議事廳,議長郭信良見場面混亂,最後裁示警方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釐清該名議員是否觸犯妨害公務罪。
台南議長候選人疑飆罵警方 方仰寧避重就輕、差點被趕出議場
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6207
南市學甲選前生發生槍手連轟八十八槍重大治安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全案牽扯出黑金、光電、爐碴等各項爭議,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力挺的邱莉莉也被影射被推上風口浪尖。
蔡淑惠指出,十四日議會質詢中,市警局長方仰寧一直導向「政治化」,但本案重點應釐清有無觸犯妨害公務情事,如有員警遭受咆哮、辱罵,希望局長方仰寧能成為辛勞的基層的後盾。
蔡育輝強調,一般民眾若在派出所向員警大小聲,就有觸犯妨害公務之虞,為還給基層員警公道,十四日議會大會上已請警察局長務必要保留案發當時的錄影證據,並請調查是否妨礙公務。法治社會應有明確制度,上自總統下至販夫走卒、不分男女或貴賤,違法就要辦,與選舉無關。
邱莉莉辱警疑雲 在野黨挺警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3NE85xB
國民黨議員蔡淑惠詢問朱信憲,他接到民眾陳情,有高層到場,是不是有此事。朱信憲支支其詞,最後才承認有到場。方仰寧隨後證實,當晚接到被害人來電,指示分局長到派出所協助,對於被害人因遭網路霸凌抹黑,有情緒反應可以理解。
民進黨副議長候選人林志展發言希望不要再為此事吵吵鬧鬧,被害人報案情緒發洩,他聽聞後,不認為有妨害公務,交由檢察官處理是正確之途,不要再因此事造成社會嚴重對立。
再掀議長候選人咆哮員警 方仰寧證實叫分局長處理
https://news.nextapple.com/politics/20221216/973C4E05E81A5543B1B70BBBD1AA01DD?custom_loc=TW
蔡育輝表示,立法機關尊重檢察官辦案,但政府資訊公開法基於公益要公開,身為民代要作為人民楷模和表率,民代到派出所咆哮員警妨礙公務,議會決議要真相,這決議違反甚麼法令?警察局長不要以偵查不公開當藉口。
市議員蔡淑惠質詢第二分局分局長朱信憲,12月7日晚上9時多,有人到派出所報案嗎?朱信憲答「是一位議員」,蔡淑惠問,分局長當晚是否在中正派出所?一開始朱信憲不敢講,後來才說是「接到高層指示」,蔡淑惠再追問,這位議員是否因咆哮員警妨礙公務,甚至驚動高層指示分局長親自帶著偵查隊長到派出所處理?朱信憲當場不敢答詢,隨後方仰寧坦承,「那位高層就是我」。
蔡淑惠說,若當事人沒妨礙公務,就公布影帶,若涉犯妨礙公務,就請檢察官偵辦,「現在這個議員用她的側翼攻擊我,難道還要影響檢察官辦案嗎?」,現在全台南市的基層員警都在看,看警界高層如何處理此案,高層是否挺基層員警?未來這起事件若妨礙公務不成立,就是鼓勵全民,以後向警方報案,都可以口頭報案,只要不高興,就可以咆哮員警,因為這些行為都不涉及妨礙公務。
台南邱姓議長參選人咆哮員警 方仰寧:已函送南檢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1D0q8BM
檢方介入後,邱莉莉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邱莉莉的舉動,具有輕蔑意味,使2名員警感到難堪與屈辱,違反《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邱莉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說:「簡易判決處刑,判處邱女拘役30日,而且可以易科罰金。」而邱莉莉也對此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也正視自己的錯誤,因此不會上訴,而且在事後已經向員警同仁,一一誠摯道歉。
不過其他議員也拋出看法,台南市議員(國)林燕祝說:「警察勤務那麼多,然後還要受到辱罵的話,我覺得對他們也是相當不公平。」台南市議員(民)李宗翰說:「服從司法判決,同時也避免再增加,已經吃緊的司法資源額外的負擔,應該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對此,台南市警察局,並不對外回應,只不過,要員警辦案,還跑去辱罵員警,如今法院判決,也還給委屈的警察一個公道。
拍桌譙分局長嗆「沒路用」 南議長邱莉莉道歉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308/202308032210983.html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在111年,因為不滿遭人在網路謾罵,前往派出所飆罵警員被判刑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在昨(8)日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上,邱莉莉針對此事公開道歉,不過,國民黨議員盧崑福認為判得太輕,跟邱莉莉當場互嗆,民進黨議員跳出來幫腔,場面一度失控,臨時會還因此暫停。
台南市議員(國)盧崑福說:「我跟你說這讓我們議會覺得,我實在是連我自己都沒辦法接受啦。」臨時會都還沒開始,國民黨議員盧崑福,就搶先發言,就是為了議長邱莉莉,先前飆罵警察事件,台南市議員(國)盧崑福說:「如果像他們民進黨這樣像他們民進黨這樣,只要是民眾有三萬,就能辱罵分局長了啦對不對是不是。」覺得邱莉莉被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太輕,盧崑福火力全開,還叫邱莉莉直接去坐牢,邱莉莉當場回嗆,台南市議長(民)邱莉莉說:「我覺得這個是我個人的問題,司法已經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了。」
飆罵警判拘役易科罰金挨批太輕 邱莉莉臨時會道歉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BEOpa26
邱莉莉辱警事件中凸顯的是,在民代中這樣的作為是否是公部門的潛規則,令基層敢怒不敢言,否則怎會是事件發生後一個禮拜在由願意出聲的民代出來爆料?
然而「特權、施壓、耍官威、地痞流氓」等相關字眼在此次事件中一覽無遺。
各民代態度
多數民代在議會與媒體採訪時都認為該釐清邱莉莉在該事件中是否逾越司法分際,可惜當時的民進黨議員林志展卻認為「情緒發洩,他聽聞後,不認為有妨害公務」
在網路的搜尋中邱莉莉的言行舉止有脈絡可循,此次暴力相向或是談吐皆是負面教材。
警方態度
該事件發生在警察局中,邱莉莉利用特權向時任警察局局長方仰寧通話,方仰寧卻在事件爆發近一個禮拜接受議員質詢時才承認有此事件!
將責任歸屬推給時任的派出所長,並表示「警方要保持行政中立,不需捲入政治紛爭」嚴重反映出公部門中的寒蟬效應已深植公務員的心底深處,更是讓社會大眾產生「警察尊嚴是可以在地上任意踩踏」的負面觀感。
台南市政府態度
並無具體表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2371號摘要:
邱莉莉於民國111年12月7日,時任第3屆臺南市議員,亦為第4屆臺南市議員第8選舉區候選人,於同日22時8分許,因認在競選期間內,受到他人於網際網路上惡意攻訐,而妨害其名譽,至臺南市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欲提起告訴。
邱莉莉於上開時點進入中正派出所後,與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通話,嗣方仰寧局長以電話指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朱信憲分局長前往協助,因朱信憲分局長當時正與時任該分局偵查隊長林逸新在轄內督導擴大臨檢,2人遂一同立即前往中正派出所,並旋於同日22時13分許抵達。
詎邱莉莉見依指示協助其報案並身著員警制服之朱信憲分局長與林逸新隊長抵達中正派出所後,明知該2人為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仍基於侮辱公務員之接續犯意,分向該2人以「你這次死啦」、「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幹你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個分局長還內神通外鬼」、「你娘」等語(涉嫌公然侮辱部分未據告訴),及於辱罵過程中屢次於中正派出所之茶几拍桌及對前述茶几摔擲手機等方式,當場侮辱執行職務之朱信憲分局長與林逸新隊長。
經查,被告對於依法執行公務之朱信憲分局長與林逸新隊長表示「你這次死啦」、「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幹你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個分局長還內神通外鬼」、「你娘」等言語...
被告前開言詞依現今一般社會通念,均屬侮辱、貶抑用詞,係對於朱信憲分局長與林逸新隊長人格、工作能力之攻擊,超出客觀、理性批評之範圍,而被告於為前開言語過程中伴隨多次大聲拍桌、摔擲手機於派出所內茶几上等行為,更屬於非理性且具有侮辱、輕蔑之舉動,足使朱信憲分局長與林逸新隊長感到難堪與屈辱,而貶損其等人格尊嚴,並動搖人民對國家公權力行使之可靠性與可信性,是本院認被告所言、所行已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